科普知识 | “激光”的由来

发布日期:2022-05-27  浏览:

原子受激辐射的光,称作激光。激光被称为“最快的刀”、“最准的尺”、“最亮的光”。

1916年,爱因斯坦提出“受激发射”理论。

1958年,美国人肖楼和汤尼斯发现了一种特殊现象:当他们将氖光灯泡所发射的光照在一种稀土晶体上时,晶体分子会发出鲜艳的、始终会聚在一起的强光。根据这一现象,他们提出了一套原理,即物质在受到与其分子固有振荡频率相同的能量激发时,都会产生不发散的强光。不过此时的这束强光还不能算严格意义上的激光。此时距离真正的激光只有一步之遥。

1960年,加州休斯实验室的梅曼宣布获得了波长为0.6943μm的激光,这是有史以来第一束真正的激光,梅曼成为第一个将激光现实化的发明者。随后,梅曼公开了世界上第一台红宝石激光器。红宝石的物质基础其实是含有铬原子的刚玉。当红宝石受到强光激励时,就会发出红光。在一块外层镀上反光层的红宝石的表面钻一个孔,光从这个孔溢出,就是一束相当集中的纤细红色光柱。

这就是最原始的激光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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