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区检察院联合在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举行实验室废物示范暂存室联合授牌仪式。温州市首个实验室废物示范暂存室落户市质科院。
鹿城区检察院作为“危废治理”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基地创建单位,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将市质科院的“实验室废物示范暂存室”纳入创建项目。市质科院积极响应,聘请专业机构按照国家规范高标准、严要求对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进行改建升级,建立健全危废物管理制度和相关警示标志,建成专业规范的实验室危险废物暂存室,配置了相关专业设施设备,可满足年产少于1吨的危废物收集和暂存管理要求。
下步,市质科院将严格落实实验室危废物收集、暂存和转运处置等规范化工作机制,树立温州市实验室危废物规范管理标杆,为全市创建美丽宜居城市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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