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浙江省市场监管系统科技创新人才遴选的通知》相关通知的要求,经个人申报,部门推荐,院部评审,确定刘强同志及其科技创新团队为我院申报浙江省市场监管系统科技创新人才的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4月16日-2021年4月2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院科技发展部联系,联系电话:88915571。
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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