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科院配合公安部门打击伪造该院检测报告 维护报告权威

发布日期:2021-01-19  浏览:

经市质科院主动维权,并积极配合公安、市监部门调查取证,近日,瑞安市公安局就温州某机械有限公司员工黄某变造市质科院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做出了行政处罚,有效维护了该院检验检测报告权威性。

2020年11月3日,市质科院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称在温州某机械有限公司开设的淘宝店上购买的油水分离油炸锅全自动油条机有质量问题,且该产品的合格检测报告由市质科院出具。我院当即对举报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发现涉事产品检测报告编号不符合报告编制规则,我院从未出具该编号的报告。经公安机关调查,该报告系伪造,实为该公司员工黄某为应付网店售后问题,通过PS软件将我院为该公司另一款产品出具的检测报告修改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处罚规定,瑞安市公安局给予黄某行政拘留9日并处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Copyright©(C)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版权所有
TEL:0577-88905117 E-mail:zjy@zhejian.com
浙公网安备 33030202000324号 浙ICP备110393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