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织T恤衫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质量公告

发布日期:2007-07-16  浏览: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针织T恤衫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针织T恤衫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吉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福建、山东等10个省、直辖市80家企业生产的8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3.8%。

此次抽查依据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和相应的产品标准,对针织T恤衫产品的产品使用说明、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洗色牢度、耐光汗复合色牢度、水洗尺寸变化率、水洗后扭曲率、起球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表明,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甲醛含量、耐水、耐汗渍色牢度4项强制性指标全部合格,耐洗色牢度和起球2项使用性能指标也全部符合标准要求。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部分产品水洗尺寸变化率不合格。FZ/T73008-2002《 针织T恤衫》标准规定,针织T恤衫单面织物一等品直向水洗尺寸变化率为-5.0~+1.5%;水洗后扭曲率为≤6.0%。抽查中有部分产品水洗尺寸变化率不符合产品标准要求,其中有1种产品直向水洗尺寸变化率高达10%;另1种产品水洗后扭曲率为10.1%。水洗尺寸变化率俗称“缩水率”,产品水洗后,尺寸变化过大会直接影响穿着。

2、少数产品pH值不合格。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纺织产品pH值的范围是4.0~7.5。抽查中有少数产品pH值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3、个别产品耐光、汗复合色牢度不合格。FZ/T73008-2002《 针织T恤衫》标准规定,针织T恤衫一等品耐光、汗复合色牢度应≥3级。抽查中有个别产品耐光、汗复合色牢度变色,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

4、部分产品标签标识不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GB5296.4-1998 《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对产品的标签标注有明确规定。产品标识包括: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号型和规格、采用原料成分和含量、洗涤方法、产品执行标准编号、产品质量等级、产品检验合格证等。抽查中有部分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主要是未标注产品名称、质量等级,规格号型标识错误等。

针对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公布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该类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进针织T恤衫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针织T恤衫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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