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用风冷冷水(热泵)机组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质量公告

发布日期:2007-06-28  浏览:

户用风冷冷水(热泵)机组是户用中央空调系统,由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节流装置等组成的制冷空调机组,产生的冷/热水由水管路送至各室内末端换热设备(如风机盘管),通过风机盘管供冷/供热,达到维持环境温度的目的。

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户用风冷冷水(热泵)机组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广东、四川等9个省、直辖市28家企业生产的28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6.4%。

此次抽查依据GB4706.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通用要求》、GB19577-2004《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对户用风冷冷水(热泵)机组产品的名义工况制冷量、名义工况制热量、制冷性能系数、噪声、泄露电流、电气强度、接地电阻、连续干扰电压以及标志、包装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表明,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中型企业的产品质量较好,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00%。而个别小型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存在问题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个别产品制冷量不合格。户用风冷冷水(热泵)机组制冷量是表达冷水机组从水中带走的热量,是冷水机组的一个基本参数。推荐性国家标准GB/T18430.2-2001《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户用和类似用途的冷水(热泵)机组》规定,户用风冷冷水(热泵)机组的制冷量要大于等于铭牌值的95%。抽查中有个别产品制冷量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

2、个别产品连续干扰电压不合格。强制性国家标准GB4343.1-2003《电磁兼容家用电器、电工工具和类似器具的要求第1部分:发射》规定,户用风冷冷水(热泵)机组连续干扰电压在频率1.754MHz时,相应频点≤55.58dBμV。抽查中有个别产品连续干扰电压相应频点实测值为67.54dBμV,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这样的产品在使用时,干扰发射可能会影响到周围其它电子电气产品的正常使用。

针对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公布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该类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进户用风冷冷水(热泵)机组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户用风冷冷水(热泵)机组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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