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检院被认定为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发布日期:2018-08-27  浏览:

近日,根据《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1688号)要求,市质检院符合认定要求,被认定为2018年第二批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作为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近年来市质检院高度重视“科技兴检”工作,累计完成国家、省、市各级课题100多个,发表各类学术论文200余篇,出版各类专著7部;主持或参与起草国际、国内标准78个;科研成果获国家专利40余项,获温州市科技进步奖12项、浙江省质监系统科技进步奖1项。

   为进一步提升市质检院开发能力,市质检院将持续提高研发队伍的整体技术水平,加强科研人员的创新能力,优化人才结构,提升高级职称人才比例;依托自身优势,结合项目需求,进行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发,不断完善产品全过程检验检测认证及其相关技术服务;完善各类专业检测设备,提升信息化设备设施的管理水平,争取建设成为国内集检验、科研、认证、验货等为一体的综合性专业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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