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市质检院第一市场部受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龙湾分局邀请参加合成革行业质量讨论会,这是在龙湾区举办今年第一次合成革质量会议,国家鞋类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温州)杨志敏主任工程师、温州质检院黄旺森工程师一起就最近合成革行业送检和质量监督抽查中存在的问题在大会上做了三方面的介绍:
一、关于产品标准的变化
合成革行业标准经历三个阶段:
(一)1992——1995年间出现了最初的标准。例如,聚氨酯干法人造革的标准(GB/T8949-1995)只适用于以起绒布为基材的聚氨酯干法人造革,聚氨酯湿法革的标准(QB/T1646-1992)只适用以无纺布为基材的聚氨酯湿法革。
(二)标准的发展。由于近几年生产工艺的发展,特别是引进台湾、美国等地的生产流水线后,工艺、技术水平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原来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已经不适用了,无法指导各生产企业的生产。为此温州合成革商会组织起草了企业标准蓝本,其他各企业效仿制订企业标准组织生产。
(三)出现行业标准。由温州正大利合成革有限公司带头起草的行业标准QB/T 2780-2006《鞋面用聚氨酯人造革》,以及由温州人造革有限公司带头起草的QB/T 2958-2008《服装用聚氨酯合成革》行业标准,已经作为指导各企业生产的行业标准。标准的发展也突现出合成革行业的发展壮大。
二、当前国际贸易中的存在的“壁垒”
2002年9月11日欧盟委员会发出第六十一号令,禁止使用会产生22种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目前该项目已经增加到24种。禁用偶氮染料国内采用 GB/T19942-2005(等同于 ISO/TS17234:2003)《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此外欧盟禁用化学物质指令还有:三氯苯酚、四氯苯酚、五氯苯酚、多环芳烃、富马酸二甲酯(DMF)、以及八金属:镉、铅、汞、铬、钡、硒、砷、锑。所以各企业出口欧盟时要多加小心,注意欧盟指令,积极做好检测,规避贸易风险。
三、在监督抽查和产品送检中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
对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的“门幅”项目宽度和厚度,宽度是指“有效”宽度,大部分的时候都是两个针孔之间的距离;而“厚度”,如QB/T2780-2006采用的是QB/T 2709-2005标准,测量时要产生393g重量,就需要一定的载重,这与我们平时的GB/T8949-1995测力采用0.8~1.5N之间有很大的差别。所以,企业在提供“厚度”时要多加小心注意标准之间的不同。
最近,第二季度人造革监督抽查中,很多企业没有“合格证”。如果没有产品“标识”就相当于是“三无”产品。按照今年《浙江省质量监督检查评价规则》要求,合成革产品必须要有制造厂名称、地址、产品名称、标准、产品规格、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这七大类项目,缺一不可。
这次讨论会是温州市质监系统开展“转作风、优环境”专项活动的内容之一,旨在帮助制革企业了解合成革产品相关的国内外技术法规和技术贸易措施,冲破国外贸易壁垒的束缚,提高合成革产品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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